江苏新版印花税怎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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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录电子税务局

以江苏省为例,首先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待办—印花税申报或者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印花税申报。

2、税源采集

在“本月需要申报的财产行为税报表”(必报部分,依认定)中点击印花税“税源采集”。

点击“新增税源信息”。

存在按期申报印花税税(费)种认定的纳税人,系统会自动分别带出1条税(费)种认定对应的税源信息。其他信息填写补充完毕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其中带红色*号的为必填项,其他选择性填写,部分字段填写规则如下:

*应税凭证名称: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

*应税凭证数量: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 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

*税目:填写对应的应税品目,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存在印花税税(费)种认定信息,系统会自动加载已经认定的税目。

子目:填写对应税目的征收子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

*税款所属期起、止:按期申报的,系统带出所属期的起止时间。

*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合并汇总填报应税凭证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

*计税金额: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填写应税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3、纳税申报

点击“综合纳税申报”。

勾选印花税后,点击税源信息同步。

带出应补(退)税额等信息后,确认无误后可以点击申报。

注意:若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税源采集时无需采集减免信息,在做税源信息同步时,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选择“是”后,进行同步,减免税额可自动带出。

江苏印花税最新政策202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印花税纳税期限

(一)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可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纳税期限,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印花税文件目录》(附件)所列文件或条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印花税文件目录.pdf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2年7月29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 公告制定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印花税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省税务局制定本公告确定我省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

二、 公告主要内容

(一) 明确印花税的纳税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规定,为优化营商环境,兼顾新旧政策衔接,公告对我省的印花税纳税期限进行了明确。具体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为便利纳税人申报印花税,纳税人可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纳税期限,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 清理我省不再符合规定的印花税文件

根据印花税法和配套政策文件,我省对不再适用的文件和部分条款进行了废止:

1.关于明确部分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6号)第四条废止。

2.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征收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全文废止。

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公告(2020年第5号)附件2中《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废止。

三、 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印花税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应付印花税同金额乘以0.03%。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购销、加工承包、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贷款、财产保险、具有合同性质的技术合同或证书。财产转让文件、业务账簿。房屋产权

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江苏省印花税税源采集怎么操作

印花税税源采集申报需通过6个步骤来完成操作,下面是具体操作介绍:

1、打开电子税务局,选择印花税,点击税源采集。

2、点击增加。

3、录入税源明细信息,点击确定。

4、点击保存。

5、勾选印花税申报,点击下一步。

6、点击申报,操作完成。